最近我因為工作上出咗件事而離咗職。係咁嘅,我做游水教練嗰陣,唔小心留低咗個識游水嘅小朋友喺水入面。雖然佢爸爸當時喺現場,發現咗之後想搵我,但我冇即時理會。後來同事同家長溝通,個家長覺得好唔受尊重,亦覺得我唔理個學生嘅安全。因為呢件事,我需要上公司解釋,俾人鬧咗,最後就冇咗呢份工。
件事過咗一個月,我開始反思返過去兩、三年嘅工作經歷。我一直都覺得自己講嘢冇信心、唔夠大聲,甚至有啲「呃」住把聲。好似我第一份工喺銀行聽電話,俾客鬧嗰陣就好驚、好緊張、震晒。之後做咗兩年游水教練,但我自己其實麻麻哋鍾意游水,做嘅過程都唔開心。
我覺得揀呢兩份工都係一個錯誤,因為我對呢啲工作既冇興趣,亦覺得自己冇能力做得好,嘥咗好多時間。我好想透過工作獲得成就感同自信心,但呢啲經歷反而令我更加嚴重缺乏自信同自尊心,因為我覺得自己冇乜成功過,冇乜嘢值得驕傲。其實有好多其他工我可能更加適合,例如文職,可能喺呢啲地方我先可以搵到成就感。
最近我睇咗本書,入面講到應該要做一份自己「好想、好想、好想」去做嘅工,其他嘢唔重要,要即刻去做,將時間專注喺嗰份工度,唔好理其他雜亂嘅目標。我覺得呢個講法好有道理。
反省返教游水呢件事,冇錯,我係賺到錢,有咗工作經驗,亦令我成長咗、成熟咗,學識處理壓力,但呢份工最終令我對自己好失望,冇得到我想要嘅成就感同自信心。所以,我覺得揀呢兩份工係錯嘅,我應該要搵一份自己真正有熱情、有能力做得好嘅工作。